丽岗镇认真按照上级要求,采取得力措施,“六个加强”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丽岗镇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本单位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组长由郭亮君镇长担任,副组长由李伯超党委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办),主任由李伯超同志担任,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负责该镇日常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二、加强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大力普及公共机构节能知识,引导干部职工增强资源能源的节约意识和法制观念,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风尚。
三、加强办公节电管理。加强办公设备节能管理,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做到尽量共享使用,不用时即行关闭,减少待机耗能。节假日和非工作实际要及时关闭办公场所所有有关用电设备。白天充分利用自然光,尽量减少照明设备电耗,切实加强照明系统日常管理,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
四、加强节水管理。一是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在取水处或显眼处张贴节约用水的提示牌,避免出现“长流水”现象。二是加强对办公大楼和饭堂用水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办公大楼和饭堂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避免“长流水”现象。三是加强平时用水的管理。在广大干部职工中树立节约用水的理念,注重平时用水要按需取用,杜绝浪费。
五、加强节纸管理。一是细化用纸管理,复印文件、打印材料尽量使用双面;提倡废纸再利用,在不涉密的情况下,将能够再利用的复印纸,再次使用。二是逐步推行无纸化办公,尽量在电脑上修改文稿,减少重复打印次数,尽可能降低纸张的消耗。
六、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节能巡查制度,定期巡查水、电等设施设备运行情况,杜绝跑、冒、滴、漏等浪费现象和不安全因素,定期检查办公室的空调、电脑、照明灯、打印机、复印机等用电设备使用情况,做到人走灯灭机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