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加大城乡低保五保规范化管理力度,打造阳光低保,杨梅镇扎实开展低保、五保自查自纠工作,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必退,确保这一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一是高度重视,强化领导。该镇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民政领导任副组长,全体镇班子成员、各村(居)委会主任为成员的低保五保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核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监督小组,由镇纪委书记兼任监督组组长。同时,全真20个村(居)委会相应成立自查自纠工作小组,各小组成员从驻村镇干部中抽调,具体负责本辖区低保、五保自查自纠工作。
二是加大宣传,阳光操作。在清理核查前将低保、五保政策,申请审批流程、清理核查的目的意义、方式方法等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积极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实行阳光核查,及时将核查结果进行公示。
三是全面核查,规范管理。各工作小组对照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的条件标准,逐一入户进行现场核对,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撤销;对已死亡的、已脱贫的低保户及时取消资格;对新增的低保户严格按照规定审核审批,及时调整纳入供养体系;对五保户监护人、低保户的信息进行完善,将核查变更的内容及时在电脑数据中更新。
四是强化监督,确保稳定。该镇督查小组将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设立举报咨询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同时,对矛盾突出的问题,要积极引导,妥善处理,防止工作方法简单粗暴而激化矛盾,确保社会稳定。(陈华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