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域禁放的区】江北新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雨花台区、浦口区
【部分区域禁放的区】
栖霞区:迈皋桥、燕子矶、马群、尧化、仙林街道区域、栖霞街道的绕越公路以内区域以及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绕越公路以内区域。
江宁区:
(1)东山街道:行政区域全境。
(2)秣陵街道:殷巷、东南、下墟、长山、青源、胜太、湖滨、秦淮、太平、牛首、童前社区全部区域,以及家园、双金社区部分区域(具体为洋山河以南、机场高速公路以东、秣陵新河以西区域)。
(3)淳化街道:杨村、方山、横岭、成山、桥头、陵里、王墅、永宁、科苑、大学城社区全部区域。
(4)麒麟街道:麒麟门、麒麟铺、泉水、建南、晨光社区部分区域,具体为北至沪蓉高速公路,东至东郊小镇小区围栏(含东郊小镇、银亿东城小区全部)、绕越高速公路-天泉路-东麒路交界;南至麒麟街道与东山街道交界处;西至麒麟街道与栖霞、玄武、秦淮区交界处。
(5)禄口街道:茅亭、白云路、永兴、机场、钟村、陶东、秦村、高伏、群力社区部分区域,具体为北至来凤路、信诚大道、天禄大道交界,东至信诚大道、天禄大道、令桥路、永欣大道交界,南至沿溪路、禄口大街、永欣大道交界,西至来凤路、高伏社区边界。
六合区:机场东路招兵河路口—机场东路沿线以南—机场东路与方州桥路口—机场东路沿线以西—机场东路与雄州东路路口—雄州东路沿线以北—雄州东路与宁六公路路口—宁六公路沿线以西—宁六公路与宁连高速路口—宁连高速沿线以东—宁连高速与滁河交汇处—滁河与招兵河交汇处—招兵河沿线以东—机场东路招兵河路口的合围区域。宁连公路与滁河交汇处—宁连公路沿线以东—宁连公路与宁启铁路交汇处—宁启铁路沿线以南—宁启铁路与沪陕高速交汇处—沪陕高速沿线以西—沪陕高速与滁河交汇处—滁河沿线以西—滁河与槽坊河交汇处—槽坊河沿线以北—槽坊河与宁六公路交汇处—宁六公路沿线以西—宁六公路与马汊河交汇处—马汊河沿线以北—马汊河与宁启铁路交汇处—宁启铁路沿线以东—宁启铁路与滁河交汇处—滁河沿线以东—滁河与宁连公路交汇处。(说明:禁放区域红线横跨的自然村,该自然村全部纳入禁放区域,另外鹭岛荣府小区也全部纳入禁放区域。)
溧水区:246省道以西、无想山以北、宁宣高速以东、常合高速以南的合围区域。
高淳区:石固河以西、湖滨大道以北(含湖滨大道)、官溪河以东、溧芜高速公路以南(含淳溪街道花奔村赵村)合围区域;高淳经济开发区企业及工地,石固河以东、凤山路以南、永城路以西(不含丁檀村、夏家宕自然村)、湖滨大道东延至致富路、芜太路、花山路以北合围区域(以上均含道路)。
2021年,全市累计出动执法力量万余人次,检查各类单位、场所、小区、街巷等万处;高效处置禁放区内违规燃放警情389起,立案查处违法经营、运输、燃放行为70起,行政处罚77人,收缴非法烟花爆竹5440箱,通过坚持刚性执法,落实安全保障。
市禁放办提醒
不违禁燃放
不在主城及郊区的禁放区域燃放,不在家中、地下室、仓库违规存放烟花爆竹。
不违法携带
不购买、不驾车运输、携带烟花爆竹进入禁放区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不扎堆聚集
尽量不去郊区农村的非禁放区扎堆、聚集燃放,杜绝火警和伤害事故,减少空气污染。
疫情防控要求
在“非必要不离宁”的防控措施下,在宁过春节的外地朋友们自觉不放烟花爆竹,提醒亲朋好友来宁探亲时,不携带烟花爆竹入城燃放。
违法举报途径
查禁违法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10;查禁非法销售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2350。
举报奖励办法
举报违法违规销售、运输、储存、携带烟花爆竹有功的,按查实并收缴每箱烟花爆竹30元的标准奖励,2万元封顶;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经查实的,按每起200元的标准奖励。
违反烟花爆竹管理行为处罚条款
违规燃放
在禁放区域内违规燃放的,公安部门将进行查证,并处100元至500元罚款处罚;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经营
对违法经营烟花爆竹的,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违法邮寄携带
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或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的,由公安部门依法没收,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违法运输
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严重行为追究
非法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