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深圳招调工政策的2013年深圳市积分入户指标及分值表

   日期:2025-01-14 18:15:32     浏览:576    评论:0    
核心提示: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分值实施说明备注基本要求年龄情况18-35周岁5分以申请时实际年龄为准。基本要求各项二级指标每项都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分值 实施说明 备注 基本要求 年龄情况 18-35周岁 5分 以申请时实际年龄为准。 基本要求各项二级指标每项都必须有积分,否则不能对后续指标进行积分。 36-40周岁 1分 41-48周岁 每增长1岁减2分 身体状况 身体健康 1分 提供本人近六个月《深圳市招调人员入户体检表》,结论为合格。 居住情况 持有深圳市居住证 1分 持有深圳市居住证的得分,持有深圳市临时居住证或没有办理深圳市居住证的不得分。 就业情况 纳入深圳市就业登记且当前正在深圳市缴纳社会保险 1分 由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直接从就业登记和社会保险系统读取。 计划生育 未超生 1分 提供相关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守法情况 无违法犯罪记录 1分 提供本人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个人素质 文化程度及  技能水平 1.博士研究生学历;  2.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具  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3.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4.高级技师  5.专项职业能力一级 100分 1.高中学历层次包括:普通 高中、职高、中专、中技;大专学历层次包括:大专、高技.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另加10分.有学士以上学位的,另加5分。  2.属于夫妻分居的,另加40 分.  3.由申请人提供学历、学位 和技术技能水平证书原件,经验证或公证后得分。  4.持有非我市评定的专业技 术资格(不含经全国统考取得),须经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审核确认;持有非在我市参加考试的技能职业资格证 书的(含全国、全省统考类〕,需进行公证后,方可得分.  5、本项指标最髙积分不超过  100分,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计分,不累计加分. 本表专业技术资格和技 能等级也包括了专技人才的职业资格和技能人才的职业资格,其中专业技人才的职业水平评价类的职业资格划分为 高、中、初级职业资格,分别等同于专业技术资  格的高、中、初级职称;技能人才的职业水平评价类的职业资格划分为  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职业准入类的执业资格 对应的等级按相关的法 律法规确定.专项能力 证书是指由我市组织的新职业新工种专项能力 考核后取得的专项职业 能力证书. 1.硕士研究生学历;  2.本科学历并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3.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4.技师  5.专项职业能力二级; 90分 1.本科学历;  2.大专学历并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工; 80分 1.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助理级);  2.高级工;  3.专项职业能力三级; 70分 1.大专学历;  2.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员级); 60分 中级工 50分 初级工 30分 高中学历 20分   技能竞赛 在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 奖;在广东省、深圳市、区人力资源 保障部门举办或经上述部门备案核准 由有关行业协会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 国家级一等奖60分;国家级二 等奖或省级一等奖50分;国家 级三等奖、省级二等奖或市级 一等奖40分;省级三等奖、市 级二等奖、区级一等奖30分; 市级三等奖、区级二等奖20 分;区级三等奖10分。 由本人提供荣誉证书,经验证 后得分。近五年内有效,不累 积。 技能竞赛、发明创造两类指标只能任选其中一类进行积分,不叠加积分。 发明创造 发明专利 每获得1项积50分。多人共有专利的,申请人所得分数按50/(人数+1)计算,申请人为第一专利人的,加计一份平均分,即得分再“乘以2” 由本人提供国家专利证书,经验证后得分。可累积,但最高不超过80分。 实用新型专利 每获得1项积30分。多人共有专利的,申请人所得分数按30/(人数+1)计算,申请人为第一专利人的,加计一份平均分,即得分再“乘以2” 外观设计专利 每获得1项积20分。多人共有专利的,申请人所得分数按20/(人数+1)计算,申请人为第一专利人的,加计一份平均分,即得分再“乘以2” 表彰荣誉 获得国家部委及以上单位或广东省委省政府、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 获得国家部委及以上单位或广东省委省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积30分;获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积25分 由本人提供荣誉证书,经验证后得分。近五年内有效,不累积。   居住情况 在深居住条件 在深拥有合法产权住房 未设立抵押权30分,  设有抵押权的加20分 由本人提供深圳房地产权证 书,经比对市房产登记部门相 关信息后得分。 只能任选其中一类进行积分,不叠加计分。 在深居住时间 持深圳市居住证年限 每满1年积1分,总分最高不超过10分 以取得深圳市居住证时间计算,持暂住证时间不计算。 参保情况 深圳市参保情况 缴纳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年限 每满1年积3分 由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直接从社会保险系统读取后得分。 参保情况总分最高不超过70分。 缴纳深圳市其它社会保险险种年限 每险种每满1年积1分 奖励加分 社会服务(近五年内,深圳市范围) 参加献血(包括献造血干细胞) 每次2分,最高不超过6分 由本人提供深圳市血液中心出具的献血证明,经验证后得分。 社会服务指标最高分值为15分,各三级指标累计超过15分的,按15分计。 参加义工、青年志愿者服务 服务每满50小时积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由本人提供深圳市志愿者机构提供的相应证明,经验证后得分。 慈善捐赠,接受捐赠的单位必须是政府认定的慈善组织 每千元积1分,最高不超过3分 由本人提供深圳市捐赠证明,经验证后得分。 申办类型 单位申办,并在本单位连续缴纳工商保险费6个月以上 10分   减分指标 不良诚信记录 个人信用存在不良记录 每条扣20分 由本人提供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系统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
2012年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指标及分值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分值 实施说明 备注 个人素质 文化程度及技能水平 1.高级专业技术资格;2.高级技师职业资格;3.博士研究生学历;4.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5.经我市认定的高层次专业人才 100分 1.学历为全日制的,另加10分。2. 属于夫妻分居的,另加30分。3. 执业资格指经全国统考取得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4. 由申请人提供学历和技能水平证书原件,经验证后得分。5.持有非我市评定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含经全国统考取得),须经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审核确认;持有非我市颁发的高级技师及以下职业资格证书的,需参加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相应等级的综合水平测试,合格方可得分。6.本项指标最高积分不超过100分,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计分,不累计加分。7.本项指标与投资纳税指标不叠加计分。   1.硕士研究生学历;2.本科学历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中高级职业资格 90分 1.本科学历;2.大专学历,并具有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中高级职业资格;3.技师职业资格 80分 1.高级职业资格; 70分 1.大专学历;2.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60 1.中级职业资格2.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50 1.高中(含中专)学历;2.初级职业资格 30分   技能竞赛 在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在广东省、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举办或其他与有关行业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 国家级一等奖40分;国家级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30分;国家级三等奖、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25分;省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20分;市级三等奖15分 由本人提供荣誉证书,经验证后得分。近五年内有效,不累积。   发明创造 发明专利 每获得1项积20分。多人共有专利的,申请人所得分数按20/(人数+1)计算,申请人为第一专利人的,加计一份平均分,即得分再“乘以2”。 由本人提供国家专利证书,经验证后得分。可累积,但最高不超过30分。 实用新型专利 每获得1项积10分。多人共有专利的,申请人所得分数按10/(人数+1)计算,申请人为第一专利人的,加计一份平均分,即得分再“乘以2”。 外观设计专利 每获得1项积10分。多人共有专利的,申请人所得分数按10/(人数+1)计算 ,申请人为第一专利人的,加计一份平均分,即得分再“乘以2”。 表彰荣誉 获得国家部委及以上单位或广东省委省政府、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 获得国家部委及以上单位或广东省委省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积30分;获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积25分。 由本人提供荣誉证书,经验证后得分。近五年内有效,不累积。   纳税情况(3个年度内累计) 个人所得税 12万元以上 100分   1.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且须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2.该项与文化程度和技能水平指标不叠加计分。3.只能任选其中一类进行积分,不叠加计分。 6万元以上 60分 3万元以上 30分 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其所在企业纳税 150万元以上 100分 80万元以上 60分 40万元以上 30分 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的出资(合伙)人,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分摊企业已缴纳税额 30万元以上 100分 15万元以上 60分 8万元以上 30分 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纳税 15万元以上 100分 8万元以上 60分 4万元以上 30分 参保情况 深圳市参保情况 缴纳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年限 每满1年积3分,总分最高不超过30分 由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直接从社会保险系统读取后得分。 参保情况总分最高不超过40分。 缴纳深圳市其它社会保险险种年限 每险种每满1年积1分,总分最高不超过20分 居住情况 在深居住条件 在深拥有合法产权住房 设有抵押权的20分;未设抵押权的30分 由本人提供深圳房地产权证书,经比对市房产登记部门相关信息后得分。 只能任选其中一类进行积分,不叠加计分。 在深居住时间 持深圳市居住证年限 每满1年积1分,总分最高不超过10分 以取得深圳市居住证时间计算,持暂住证时间不计算。 年龄情况 实际年龄情况 18-35周岁 5 以申请时实际年龄为准,上限不含本数,下限含本数。   35-40周岁 1 40-48周岁 每增长1岁减5分 奖励加分 社会服务(近五年内,深圳市范围) 参加献血 每次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由本人提供深圳市血液中心出具的献血证明,经验证后得分。 社会服务指标最高分值为15分,各三级指标累计超过15分的,按15分计。 参加义工、青年志愿者服务 服务每满50小时积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由本人提供深圳市志愿者机构提供的相应证明,经验证后得分。 慈善捐赠,接受捐赠的单位必须是政府认定的慈善组织 每千元积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由本人提供深圳市捐赠证明,经验证后得分。 申办类型 单位申办 10分   须在本单位连续缴纳工伤保险费6个月以上。 减分指标 不良诚信记录 个人信用存在不良记录 每条扣20分 本人须提供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系统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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